您的位置:首页>>文件通知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

【文章来源:】  【2015-02-06】【作者: 】  【点击数:】  【关 闭

娄星常发[2015]02 

区人民政府: 

  20141128,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教工委《关于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加快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步伐,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建立,群众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广电事业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公共文化事业重要性的认识 

  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公共文化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上来,把发展公共文化事业摆在全区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规划部署,一同组织实施,并列入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绩效考核范畴,充分调动各发展主体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合力。 

  二、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升文化服务水平 

  一是要切实把握好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文化项目,不断完善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农村广播“村村响”项目技术方案已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要精心组织在2015底前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区图书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要确保工程正常运转。二是要充分利用现有文化设施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三是要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要把博物馆的文物安全问题提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逐步解决,同时,要加强对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修缮,使我区优秀的历史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得到传承与发展。四是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积极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市区共建共享。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区人民政府在实施全区人才引进规划时,要为文化部门安排招考计划,充实到各文化单位、乡镇文化站,逐步解决文化部门专业人员短缺的问题。文化部门要有效利用城区高校文化资源,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下乡指导等方式,加大对全区现有文化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全区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四、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要求,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加大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一是要按照中央财政部、文化部、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免费开放配套资金和农村文化建设配套资金(包括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书籍补充、村级文体活动等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二是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文化馆的专项活动经费、图书馆的购书经费和博物馆的文物征集费,确保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于20156月底前办理落实,并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2014年1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