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调查研究

双江乡人大主席团关于村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调研报告

【文章来源:娄星区人大研究室】  【2016-12-02】【作者: 王鹏基 】  【点击数:】  【关 闭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推进,大量资金流入农村,大批项目在农村展开,村级组织的经济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随之而来,由村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引起的群众上访越来越频繁,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越来越多,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不仅直接伤害了群众的感情,而且大大降低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成为危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大因素,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毒瘤,必须下大力气解决。为此,双江乡人大主席团对村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具体如下:

一、当前村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是经济问题突出。在村干部违纪违法中,受贿、侵占、挪用等职务违法犯罪现象严重。有的村干部利用在工程项目建设、处置集体资产和资源过程中不公开招标,利用机会从中吃回扣,拿好处;有的村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乘机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村干部将一些零星收入不上帐,把征收来的群众集资款乱花乱用;有些村财务人员利用经管集体资金的便利,长期占用集体资金;还有的村干部胆大妄为,将目光盯上国家下拨的扶贫、救济、救灾等专项资金,想方设法挤占挪用。

二是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村干部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时搞变通、做文章,损害群众的利益。如在落实扶贫移民、新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退耕还林、粮食补贴、农村土地征用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和救灾优抚等政策时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克扣截留,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

三是腐败手段增多。村干部职务违法犯罪的手段由原先简单直接的假票据入帐、收款不入帐、重复报销、吃回扣、收受好处费等形式,逐渐趋向更加隐蔽,如假订合同,增加交易环节等,掩盖事实真相,增加了案件查处难度。涉案人员“团伙化”,有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作案,有的是村干部与国家工作人员合伙作案,有的是以村干部为主的家族成员合伙作案。

四是违法纪律拉票贿选。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能支配的财物越来越多,进而角逐村官越发激烈,基层拉票贿选现象时而出现。这些人当村干部不是为了本村和本村村民的利益而要求当选,而是为了一己私利或其宗族帮派利益而竞争。这些人不惜花费重金拉拢选民,贿赂选民。贿赂的方法有请客、吃饭、喝酒的,有送钱或送物的。

五是法纪观念淡薄。少部分农村干部综合素质不高,在解决各种利益冲突时缺乏全局和法纪观念,工作方式方法粗暴简单,拉帮结派、瞎指挥甚至违法违纪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村干部的理想信念淡薄,精神空虚,道德沉沦,“涉黄”、“涉赌”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村干部党性不强,缺乏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生活作风腐化,情趣低俗,利用公务活动或各种各样的名义,挥霍公款,吃喝玩乐。

二、当前村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1、教育管理不严,重用轻教。部分村干部文化程度偏低,政治素养不够,基层单位对村干部大多重用轻教、重用轻管,所以一些村干部没能树立好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宗族观念严重,封建主义思想蔓延,思想防线不牢,民主法制意识淡薄,有的甚至是“法盲”、“纪盲”。部分村干部对村民自治没有正确的认识,民主管理意识差,造成村务不公开,运作不透明、管理不民主,我行我素,为所欲为,甚至成为一村一族的“土皇帝”。

 2、执行制度不严,缺乏民主。部分地方对村干部违法现象还不够重视,村级管理制度不健全,权力制衡机制滞后。有的村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虽然上了墙,印成了小册子,但村干部不落实、不执行的现象较突出。村级事务决策权往往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手里,自由裁量权过大,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承包、惠农强农资金发放等重大事务决策缺乏民主性,独断专行现象严重。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不按规定操作程序办事,虽然表面上实行了财务审批村主任一支笔,但村支书同样也有权签批开支单据,有的村主任或村支书既是审批人,又是经费开支人,随意开支公款,有的是会计、出纳一肩挑,造成财务管理混乱。很多村级财务人员不懂会计业务,不坚持原则,唯命是从,给“村官”违法违纪留下了可乘之机。

     3、各级监督不严,权力失控。虽然各地普遍推行村务公开,但公开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存在半公开、假公开的现象;有的地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成了"摆设",起不到监督的作用。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又依赖于村干部推动各项具体工作,对于村干部倚重多、监督少,很少对村干部形成有效制约。部分纪检干部出于人情、利益的考虑,对村干部监管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说情包庇。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一方面,大量青壮年农民常年外出务工经商,留在村里面的许多村民对村务不大关心;另一方面,大部分群众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4、违纪惩治不严,打击不力。很多乡镇纪委干部大多都有其他方面的工作,且人员变动频繁,执法力量不强。我区纪检干部要求专职还是从今年才开始强制实施,部分乡镇尚未落实到位。而区纪委及区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受人力、事务、环境等因素的限制,每年查处的案件只有少数的几件。有的乡镇纪检干部对群众反映的村干部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查处不力,通常认为错误不重、性质不恶、影响不大,大多批评教育、做做检讨,或是书面通报了事,鲜有逗真碰硬,严肃依纪依规惩处的。如此,违纪成本低,难免会出现一些村干部屡错屡犯的情况,从而,难以达到警示震慑的效果。

5、选举把关不严,村霸横行。当前农村的现实情况错综复杂,加之村民的民主意识比较淡薄,在村级选举中很容易被“动机不纯”的人钻空子。他们认为当上村官就有权,“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上任捞一把,缺乏带领村民致富的责任心,成为横行一方的村霸。这些人一旦进入村委会,就会以此作为谋取私利的平台,久而久之,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就成为必然。

三、当前村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预防对策

一、严格把关,完善机制“选好人”。要加强选举把关,真正实现民主,能力强,作风正,品德好,群众信得过,能真正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人担任村级干部,重点吸收素质较好的复退军人、私营企业骨干、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种养专业户和致富能手。对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前科的劳教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坚决取消其参选资格;对拉票、贿选、暴力胁迫等不正当的选举行为严格打击,保证选举公正。

    二、广搭平台,提升素质“育好人”。建立健全区、乡两级培训体系,拓宽课堂培训、远程教育、基地实践等多种培训渠道,定期组织对村干部进行轮训。有计划地选送村级后备干部到市、区党校进行培训,着力提高村干部队伍的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加强政策法规教育、正面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发掘正面典型,宣传优秀村干部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不仅要干事,还要“干净”干事。加强农村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健全制度,规范行为“管好人”。要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逐步形成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长效机制。涉及村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重大政务和财务都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杜绝那种决策由少数人“说了算”,科学性、民主性差,盲目性、随意性大的现象,努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四、强化监督,带好队伍“用好人”。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按照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村民自治的要求,充分保障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乡镇严格对村级的审批权限进行监督,严格审核收支原始票据,每项支出必须做到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并注明开支用途,并定期进行审计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乡镇纪检部门要针对村干部的实际情况,主动到群众中去,进行民情走访,民意调查,获得第一手信息。定期开展村级重要项目、重点工程和制度落实情况的巡查,强化监督,对制度落实不力、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严格执法,火眼金睛“识好人”。要进一步健全基层纪检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强化业务能力教育培训,推进队伍规范化管理和建设,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深入开展涉及民生领域的各类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纠农村土地征收、扶贫移民、拆迁安置、低保资金等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村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欺压群众、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也要查出一批,打击一批。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公、检、法、司、审计以及“三农”工作部门的协调,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形成立体预防和惩治网络,确保各项处理执行到位。

    六、注重考核,奖优惩劣“留好人”。注重加强对村级干部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表彰奖励、评先评优和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三年考核末位的劝其让位,让其他能人在基层工作中发挥才干。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情况,逐步提高村干部薪酬标准;建立村干部离任补贴机制,对离任村干部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建立完善选拔优秀村支部书记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机制,对优秀村支书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